9月23日晚,锤子科技CEO罗永浩参加了李诞制作的《脱口秀大会》节目,开始了自己的脱口秀首秀。节目中他表示,6亿债务已还了4亿,剩下的预计一年内还清。同时调侃在债务还清后,要拍一部自己还债历程的纪录片,片名就叫《真还传》(甄嬛传谐音)。
2020年的直播界,最火的不再是冯提莫、摩登兄弟等娱乐网红,而是李佳琦、薇娅、辛巴、李子柒、罗永浩等带货网红。现如今以个人IP带动产品IP的“网红带货”模式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服务产业链了,各大企业和电商平台早已在实施,近段时间各地政府都已经开始由政府机关干部带头“网络直播带货”来带动当地经济了。
如此看来,罗永浩的6亿债务已还了4亿,剩下的预计一年内还清,并不是脱口秀的效果,而是网红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现象级表现了。
不赚钱想要交个朋友的罗永浩
自4月加入直播带货的行业以来,罗永浩取得了很亮眼的成绩,如今更有抖音“带货一哥”的称号。他在昨晚的节目中也表示,目前带货成绩排在第四,仅次于薇娅、李佳琪、辛巴。
“14亿人口的国家,做任何一件事做到前四,都是很过瘾的。虽然不如前三过瘾,但四大天王也挺过瘾的”。
回头看,3月26日,罗永浩微博宣布抖音是其独家直播带货平台,并将于4月1日进行直播带货首秀。Tech星球此前曾独家报道,罗永浩与抖音平台签约费是6000万元。从那时起,罗永浩的电商版图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外扩张。
在4月1日的直播首秀中,罗永浩的抖音直播卖货首秀累计观看人数超过 4800 万,支付交易总额超过1. 1 亿元,创下抖音平台目前已知的最高带货纪录。截至直播结束,老罗一共收到3632. 7 万音浪( 10 音浪等于 1 元),即直播打赏方面,老罗就收到了 363 万元,粉丝也增加了约200万。
8月7日晚,罗永浩的抖音直播间成交额突破2亿,开播90分钟即破1.5亿,刷新了自己的直播首秀纪录。老罗“抖音带货一哥”的位置越坐越稳,离他还清债务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据粗略统计,4-6月份,罗永浩平均每场带货商品30家左右,7-9月份平均每场都在40家左右。按此估算,从4月到6月,罗永浩一共进行13场直播带货、每场60万元坑位费、带货30家商品,罗永浩在直播前总共拿到了2.34亿元坑位费。
7月开始,罗永浩被传坑位费由60万元下降到20万元。按小葫芦平台数据估算,7月至今,罗永浩共进行24场带货直播、每场20万元坑位费、每场带货40家商品,罗永浩在直播前总共拿到了1.92亿元坑位费。
2.34+1.92等于4.26(亿元),也就是说罗永浩开播至今,光坑位费就拿到了4亿多,不过考虑到刊例价与实际成交价格,肯定存在不小的谈判空间,实际数据应该会低于4亿。
再让我们来算一下佣金费。自4月10日以来,罗永浩一共进行了37场带货直播,总销售额达9.3亿,再加上4月1日首秀的1.1亿,总销售额共达10.4亿。(自6月以来,共上架827款产品),以20%佣金费率来合算,罗永浩至光佣金费就拿到了2.08亿。
所以从开播至今,罗永浩的签约费+坑位费+佣金费,总计高达6.94亿元。在不考虑这一数据存在的误差情况下,实际这笔收入还没考虑其公司成本以及交税等大头支出,罗永浩个人收入肯定没有这么多。
不管怎么说,罗永浩吃到了带货直播的红利,赚到了第一桶金。而预计罗永浩能够在一年多时间还清4亿,带货直播收入是主要构成,代言与跑活动收入也贡献了很多,甚至股权质押也很关键。
不再梦想收购苹果的罗永浩,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商业发展路径。
“直播带货”存在哪些涉税问题?
罗永浩已经与抖音正式签约。同时罗永浩抖音认证信息为“交个朋友科技首席推荐官”。利用企查查检索“交个朋友科技”,查到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由黄贺100%持股,郝浠杰担任监事。二人之前分别担任快如科技的资深产品总监和首席产品官(快如科技是罗老师聊天宝背后的公司)。
首先有人肯定会问:“为什么罗永浩搞直播又要搞个交个朋友公司呢?难道罗老师的公司还不多吗?”从锤子科技公司到快如科技公司,到交个朋友科技公司,罗老师每一次跨行业创业,都会开设一个公司,罗永浩不变的是一直在开设新的公司,变化的是以前锤子科技法定代表人是其自己,后来因相关诉讼案件,罗永浩被限制消费令,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老罗学聪明了,后续开设公司,自己都不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人会问:“这和税有什么关系?”, 太有关系了,网络带货红人李佳琦,其开设的公司是上海李佳琦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显然这些直播红人和罗老师并不是喜欢开公司,而都是出于背后税的考虑。实际上直播涉税问题,从有直播以来就存在争议,目前也存在混乱的问题,未来如何规范也是一个争议的问题。
对于直播涉税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在不同主体下的涉税情况,否则只是以自己的理解肯定会出错。一般人如果不分析不同主体下涉税情况,会说:“直播涉税有什么复杂的,不就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嘛”。这种简单粗暴的分析肯定是错误的,直播的模式一般来说分为三种模式,一种是个人与直播平台直接签署直播协议方式,一种是主播个人与公会(直播经济公司)签署直播协议,直播公会在与直播平台发生关系,一种是个人开设公司与直播平台签署直播协议。
具体关系如下图所示:
所以要分析某个主播收益缴纳什么税,首先需要在不同的主体下进行关系的界定,这种关系一般来说先是界定法律关系。也就是主播个人与相关主体是劳务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一、个人模式
那么个人与直播平台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关系呢?个人模式下又分为签约个人主播和非签约个人主播。那么签约主播其公司付予的收益就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非签约主播就是按照劳务报酬个税?其实不然,网红崔某在与延边某公司的合同性质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关于本案所涉合同性质的问题中,《主播经纪协议》为劳务合同,但合同标的是劳务行为或成果,本案当中的涉税收入,并非由该文化公司直接向崔某因崔某的劳务行为或成果支付劳务报酬,而是通过案涉第三方直播平台斗鱼直播结算后,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双方各自分配收入,故双方之间应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应以劳务关系评价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故对崔某的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那么如果确定了劳务合同关系,是否税务问题就很好的可以确定了吗?并没有,直播涉税问题因其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从出现到如今一直就是一个争议的问题,比如我们刚才所提到的收入的来源不同,自然缴纳税款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
二、公会模式
这种模式是目前很多直播平台的模式,也就是个人不与直播平台直接发生关系,而是与公会发生关系,这么做直播平台在法律上和税务上都可以规避很多风险。
在各大直播平台竞争白热化下,各直播公会到处挖人,相互挖墙脚,每个公会对外招主播时,都会在收益扣税方面有所提及。比如有说只在收益扣几个点的税,由所在公会代缴个税,按有的是扣6%,有的公会为了吸引主播甚至还提出0.6%个税模式。更为惊悚的是有的公会还扬言并不扣税!
由于至今在直播这个行业里面对于税务的界定还不是很清晰,所以从主播的收益中扣点去代扣代缴税款我们并不惊讶,至于存在扣点多少的问题甚至不交税的问题大家可能心里也有盘算,可能我们的直播公会在做账上动了手脚,比如说虚开发票,比如说家里的柴米油盐走的都是公司的账,有人肯定说:“这种找发票的传统手艺太落后了,俺们有其他秘诀,俺们不告诉你”,所以找票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那么某些财税人所谓的秘诀又是什么呢?其实不过这几种办法,一是直播公会以成立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然后申请核定核定征收,将税负降下来,二是直播公会不仅以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成立,还根据税收洼地,比如文化产业园区,创意园区,根据这些税收返还政策,也能将税负降低。大家都在这个问题上大显神通。
三、公司模式
有人看到这会说:“怎么扯半天,没有提到罗老师呢?”,此文开篇以罗老师开直播带货为引子,主要是延伸探讨直播涉税问题。那么第三种就是罗老师选用的模式,也是李佳琦运用的模式,即主播个人成立公司,公司与直播平台发生关系。这种模式和上面直播公会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公司对公司模式。不同的是李佳琦注册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罗永浩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两者不同时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来说更容易税务上采用核定征收方面,而有限责任公司想采用核定征收更加困难一些。罗老师是不是后续会注册一个新公司?还是罗老师依法纳税,不会去考虑这些个所谓纳税筹划呢?
和公会模式下主播个税一样,在公司模式下,你要问我主播到底纳税多少,这个还真很难说。在目前这种征管现状下,我们会发现很多老板纳税可能比我们打工者纳税更少,在工资表上老板每月的工资不够其宝马的油费,那么老板都是活雷锋?肯定不是,殊不知老板可能把企业当家,把家当企业,什么意思?是说老板创业不容易,NO,一则很多中小企业在两套账模式下,明面上老板工资也没多少,常年也不分红,因为真实的老板在内帐上面。二则就算在外帐,老板把家里的油盐酱醋茶的发票都列支到公司账上,老板还要啥手表,要啥自行车。
在现在这个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时代,做好了品牌SEO优化和营销可以提升我们的知名度和口碑,同时也可以让用户更方便的......
日期:2021-01-09你还在愁找不到好的律师咨询途径而烦恼吗?还在担心高额的律师费承担不起?那你就OUT了,在当今科技赋能时代,鼎迅咨询为广大......
日期:2023-03-10